关于开展金审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商学院发布时间:2020-12-10浏览次数:57

教务﹝2020﹞ 122 

关于开展金审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各专业学生须在第八学期完成毕业实习实践环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1届毕业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共计八周时间,2021222日开始,430日结束, 学生54日全部返校报到;

二、毕业实习动员大会

1.本学期第16周(20201214日—18日)为实习动员教育周,各二级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好本专业实习动员大会。

2.各二级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务必切实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南京审计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毕业实习大纲和实施计划。

3.所有毕业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举行见面会,明确毕业实习目的要求、毕业实习内容、以及毕业实习考核鉴定依据等,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的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

三、毕业实习具体要求

1.2021届毕业实习主要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由二级学院统筹安排,组织学生到实习基地集中开展实习工作,分散实习有二级学院统一协调,落实学生实习单位。

2.毕业实习均在校友邦平台提交实习周志及实习总结。实习周志每周至少一篇,可多篇,实习总结在实习结束后书写,原则上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总评成绩原则上实习周志占35%,实习总结占65%。学校会使用查重软件进行查重,若重复率高于20%者,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3.毕业实习采用校内教师和校外实习单位人员共同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的形式,2021届学生须在实习一周内在校友邦平台下载《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毕业实习接收函》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以邮寄或拍照等形式发送给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反馈的校外指导教师信息,主动与之联系,在实习期间不定期开展交流,根据实习大纲,结合实习单位具体要求,共同为实习学生开展相关理论和业务的指导工作。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在《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上给出指导意见,凡没有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意见者,视为实习不合格。实习结束后,二级学院对每位学生的《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毕业实习接收函》及《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进行存档。

4. 各二级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小组根据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意见,评定学生最终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等级记载,于2021519日前将成绩的纸质稿报送给教务处唐钰老师。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2.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任务安排表

3.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大纲及实施计划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1210